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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持续深化我市国产牙膏备案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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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落实牙膏监管法规和简化已上市牙膏备案资料要求等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简化备案的牙膏产品,标签标注的内容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和《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仅标签标注的格式等需要进行规范调整的,可以在简化备案时使用已上市的销售包装标签,并在2024年7月1日前按要求完成产品标签更新。近日,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牙膏备案变更业务量陡然激增,为推进法规平稳过渡,维护好牙膏市场秩序,中心从细处着手,在实处用功,多措并举优化我市国产牙膏备案管理措施,持续提升备案服务质效和群众满意度。

  一是专人专项加速审评。优化整理环节岗位设置,从国产备案科抽调专人全面负责国产牙膏备案审评,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法规,细化国产牙膏标签审评标准,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义务,确保标签问题一次性改到位。及时反馈审评意见、压缩审评时限,为备案人补正资料留出更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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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完善沟通服务机制。临近牙膏简化备案标签更新截止日期,中心咨询电话几近饱和,对于实际办公地址为外阜的备案人,现场咨询和电话咨询都有局限性,无法满足其沟通需求,为弥补沟通方式单一不足的现状,中心针对此类备案人增加微信沟通模式,变被动为主动,细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体验,使政企沟通更有效、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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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加强法规宣贯引导。根据《公告》要求,涉及简化备案牙膏过渡期政策除标签更新要求外,还应当于2025年12月1日前,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要求,整理完成相应的产品备案资料,备案人通过备案平台提交完整备案资料或留档备查,部分产品(除仅宣称具有清洁功效的外)还应当于2025年12月1日前,通过备案平台上传并公布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为此,中心持续加强法规宣贯力度,通过政策解答、沟通咨询、培训交流等方式,提示企业注意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功效评价工作进度,按时完成过渡期政策要求,主动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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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目前,北京市国产牙膏共有114个产品提交变更申请,超过90%简化备案产品已完成变更整理。下一步,中心将围绕牙膏备案工作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分析行业需求,解决企业困境,持续深化牙膏备案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审评能力提升方式方法,以高度责任感助推牙膏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