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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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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日,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四个最严”实施方案》)发布。

  《“四个最严”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按照上级部署,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职能作用,形成履职合力。

  《“四个最严”实施方案》主要规定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强化资格刑处罚,突出重点领域加大“行刑衔接”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依法履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责,开展普法宣传、鼓励群众举报线索,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执法办案专业化建设等工作内容。

  2020年,市属相关部门将持续严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增强刑罚的威慑力,保障首都食品药品安全。特别是对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违法犯罪的自然人在一定期限内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从事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将依法严厉处罚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实行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人员依法依规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