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药监局在2025年度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中表现突出,荣获国家药监局三项全国性通报表彰,分别为“2025年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工作成效突出单位”“2025年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成效突出单位”和“2025年医疗器械上市后监管法规制度研究工作成效突出单位”。
一、生产监管提质增效,创新实践获国家肯定
在医疗器械生产监管领域,打出监管创新“组合拳”:一是风险共治立体化。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内部会商工作指南》团体标准,推动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负责、行业自律、社会协同”的多元共治格局。二是重点监管全覆盖。聚焦植入类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实现对生产洁净环境、工艺用水/气等关键环节检测全覆盖;依托“国家局—市局—分局”三级联动机制,对新获批创新医疗器械开展全覆盖会商,并在全国率先发布《北京市手术机器人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2025版)》,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市区协同效能提升。深化品种档案与信用档案应用场景,打通市区两级监管数据壁垒,实现企业产品信息、生产线改造、集采中选等数据实时共享,大幅提升合并检查质效。
二、数据赋能智慧监测,制度创新筑牢警戒根基
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中,打造“数据赋能+制度创新” 双引擎:一是深化警戒试点建设。持续推进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试点单位总数扩增至51家,推动不良事件报告及严重报告数量双增长。二是数据驱动智能转型。研发“主动监测评价”应用场景,推动监测模式由被动上报到主动识别转变;开发数据智能分析工具,实现风险信号自动识别,助力警戒工作从“人判”迈向“智判”。三是构建跨区域联动机制。联合制发《京津冀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风险信号联合处置指导原则(试行)》,规范跨区域风险处置流程,显著提升区域协同防控能力。
三、深耕法规体系建设,贡献首都智慧方案
作为全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法规研究组牵头单位,联合8省市药监局,深入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法规制度研究:一是对标国际,精准优化制度设计。开展国际警戒法规比较研究,提出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强化企业履责、完善主动监测等三项改进路径。二是立足临床,健全机构警戒规范。明确医疗机构在风险识别、报告提交和协同处置中的职责与操作要求,夯实全链条警戒基础。三是厘清权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监测质量评估细则和风险信号处置指导原则,为统一标准、规范风险处置提供制度支撑。
此次国家药监局三项通报表彰,既是对北京市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未来持续提升监管效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有力鞭策。北京市药监局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深入贯彻“四个最严”要求,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锐意进取、接续奋斗,奋力推动首都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