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药监局组织召开深化医疗器械警戒制度试点工作会议。会议紧扣《北京市深化医疗器械警戒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落地实施,面向试点医疗器械注册人、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及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开展专项工作部署。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各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各试点单位代表近100人参会。
北京市药监局聚焦医疗器械警戒全链条风险防控,以试点单位为重要抓手,分层分类压实主体责任,系统性推进医疗器械警戒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全面提升辖区医疗器械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北京市药监局统筹推进试点单位警戒能力提质增效,一方面对标《医疗器械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及配套制度文件,明确试点单位警戒工作标准与合规要求,指导其健全完善警戒质量管理体系与内部管理制度,常态化推进体系规范化建设,依规编制落实警戒工作计划,主动配合警戒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风险全流程闭环管控机制,持续夯实风险识别、研判、处置全链条能力,筑牢源头风险防控防线;另一方面聚焦医疗器械使用质量风险防控核心环节,细化警戒哨点医疗机构管理标准,规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核查、处置全流程,督促试点单位紧盯重点医疗器械品种,落实常态化主动监测工作机制,强化医疗器械风险信号精准识别与快速研判能力,扎实高质完成哨点监测任务,打通医疗器械风险预警、主动发现、及时上报的关键环节,全力构建医疗器械安全警戒防控格局。
下一步,北京市药监局将持续加强对各试点单位的指导督促,确保方案要求落地见效,加快推动警戒工作从“被动报告”向“主动风险管控”转变,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北京医疗器械警戒经验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