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关于建立药物警戒制度的要求,推动企业直接报告不良反应工作,2019年11月11日至13日,市药监局举办第十三届药物警戒培训班。
本届培训特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专家分别就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药物警戒制度、持有人年度不良反应报告技术要求等进行政策解读。沈阳药科大学、北京医院、协和医院、北大医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等多位知名专家及康辰药业、双鹤药业、招衍鸣讯等企业的代表围绕药物警戒主题分享了药物警戒相关文献资源检索与利用、临床试验中的药物安全性管理、药品上市后研究实践等领域的报告。
市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洪同志对参训人员提出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药品管理法,贯彻落实新法对药物警戒提出的新要求,在药物警戒工作上进一步开展探索性研究工作;二要强化持有人主体责任,切实落实药物警戒制度,逐步提高企业对产品的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能力;三要提升医疗机构报告质量,充分发挥各医疗机构技术优势和专科特色,丰富和扩大监测范围,逐步打造安全监测的前哨力量,敏锐捕捉临床用药风险。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知识涵盖面广,专业性、前沿性、实用性强,提升了北京市各医疗机构及企业药物风险警戒意识,为进一步推进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取得了预期效果。
各区市场监管局、原市食药局直属分局、本市药物警戒站、部分医疗机构及药品企业相关人员共计30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