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2022〕5号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更方面快捷的服务,自2022年7月1日起,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准许证业务使用电子口岸“单一窗口”申报和办理(地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使用该系统可以在网上提交电子材料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企业可登录(https://new.singlewindow.cn/#/detail?breadNum=bc8&articleId=4846)下载系统操作手册。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