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药监发〔2021〕20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委办局:
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