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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药学服务质量工作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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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药学服务质量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至9月1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3),发送至shichangchu@yjj.beijing.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药学服务质量工作的指导意见反馈意见”;

  2.邮寄通信地址: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3),邮寄至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6号院2号楼629室,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械流通处,邮政编码:101100。(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27357;

  4.登录首都之窗(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药学服务质量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药学服务质量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意见反馈表》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