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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京津冀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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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安全,强化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过程质量管理,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区域实际,共同起草了《京津冀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于2026年2月12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syjjypjgc@tj.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京津冀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管理办法意见反馈”。

  联系人:贺常祥,联系电话:022—83555080。

  附件:1.京津冀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