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尼(北京)贸易有限公司 报告,由于 马尼(北京)贸易有限公司在市场销售管理过程中,发现代理商在原包装标签上自行加贴产品标识,造成产品标识内容不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局令第6号)的要求的原因, マニー株式会社/MANI,INC./马尼株式会社 对其生产的 医用缝合针(注册或备案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14第2011066号)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 三级 。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