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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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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是机构改革后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履职的第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总局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机构改革为动力,围绕“让首都市民享受更高水准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根本目标,遵循安全和服务“两个至上”基本准则,按照“完善体系、实现共治,严格执法、确保安全,便捷准入、优化服务,营造环境、促进发展”总体思路,坚持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惩戒,强化食品药品统一监管,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圆满实现全年各项工作目标。
    按照年初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测计划,全年完成食品抽样监测14万个样本,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抽验1.2万个样本。经检测,65大类食品统一监测抽检合格率为97.46%,同比提高0.05个百分点;其中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猪肉、蔬菜、豆制品等6类重点食品总体合格率为98.39%,同比提高0.04个百分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验合格率分别为99.82%、96.3%和100%,同比分别提高0.02、1.3和2.71个百分点;基本药物和社区零差率药物抽验合格率连续5年达到100%。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2014年9月26,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来京调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对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给予充分肯定,称北京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行动快,力度大,体制改革一步到位,监管力量延到基层,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体现了北京速度、北京效率,发挥了表率作用,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机构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
    一、积极完善体系,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
    (一)政府主导,搭建了共治体系。一是市委、市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高度重视,将其列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中长期整改任务,列入为民拟办重要实事和折子工程,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市政府常务会议年内两次专题听取汇报并研究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大问题,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为食品药品统一监管提供了重要保障。二是三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充分发挥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的职能作用,将食品药品安全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监管部门班子建设纳入辖区绩效考核,全部作为硬性指标强化督查落实。2014年4月份和12月份,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织两轮督查考核,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把中央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落到了实处。市局综合协调处承担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大量日常工作,并具体牵头组织区县食品药品安全督查考核,在完善组织体系、落实属地责任等方面发挥了职能作用。三是由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科学界定食品药品监管与卫生计生、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和衔接程序,强化了食品药品的全链条无缝监管。四是由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长兼任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通过市级和16个区县公安机关食品药品案件侦查队伍,强化执法的联动性、影响面和威慑力,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顺利衔接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五是专门制定下发文件,明确界定市局、区县局、街乡所三级职能,科学划分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安全监测、投诉举报、案件查处、重大活动保障等方面的事权,全系统上下职责清晰、工作联动、关系顺畅,形成了统一高效的组织运行体系。六是完善稽查执法体系。市局稽查总队、各区县局稽查大队积极履职,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加大区域性和重大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成为一支强有力的专业执法力量,保持了有效的市场控制力和执法震慑力,受到了汪洋副总理来京调研时的接见和表扬。
    (二)各方协作,拓展了社会监督。一是创新设置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队伍,由区县政府统一招录、监管部门统一管理,1300余名监察员全部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充实和加强了基层执法力量,奠定了社会共治基础。二是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中聘请近百名特约监督员,在社区、村聘用8200余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初步构建了社会监督网络。三是成立由51名国内知名专家、10家顾问单位组成的首都食品药品专家委员会,借助首都人才资源优势,为食品药品重大决策咨询、地方标准制定、技术审评指导、安全风险评估、突发事件应对等提供智力支持,提升了科学监管能力。四是制定《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信用体系建设意见》,建立信用归集、评定、约束和修复等制度,强化对违法失信企业的社会惩戒和对依法守信企业的保护,推动建立公平的市场环境。五是依托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联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质量安全承诺和企业培训,进一步强化了行业自律和企业主体责任。六是制定《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有效举报实施奖励,调动了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三)公众参与,促进了良性互动。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统一部署,围绕重点领域公开内容和要求,及时晒出政府信息公开“成绩单”。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00余条,办理依申请公开500余件,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发布食品安全信息48期,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公告5期,引导公众安全、合理、理性消费。市局办公室与市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加强沟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二是完善宣传协作机制,与CCTV官方网站“央视网”合作推出食品药品监管专栏,在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晨报、法制晚报和北京交通台设立合作专栏,建立“首都食药”政务微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开展以“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和安全用药月活动。全年在各类媒体发布新闻报道1000余篇、微博1530余条,引导社会舆论,回应公众关切。市局主要领导走进“市民对话一把手”节目,面对面解答公众关注的食品药品热点问题。市局新闻宣传处、宣教中心认真履职,加大宣传力度,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完善投诉举报三级体系,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对投诉举报实行三级受理、依法办理、跟踪督办。受理系统全年共接收投诉举报41800余件,其中区县局自接收12900余件;解答办理群众咨询58100余件。加强了投诉举报信息统计分析,编制分析报告20期,在打击违法行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实施最严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严格准入标准,明确了主体责任。针对统一监管后市场和产品准入面临的新情况,完善标准,强化准入。一是加强食品生产准入监管。市局食品生产处组织制定《工厂化豆芽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4版)》、《即食鲜切蔬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4版)》和《牛、羊肉片(卷)生产审查实施细则(2014版)》,纳入审查范畴,实施有效控制,填补了标准空白,减少了监管盲区。二是完善食品经营准入制度。市局食品流通处修订了《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等制度;市局食品市场处制定了《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管理制度》等文件,重新修订了《庙会、游园会、展销会等活动食品经营管理办法》;市局餐饮监管处制修订了《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现场制售许可管理办法》等,确保职能整合后食品准入更加规范严谨。石景山区局开展了“明厨亮灶”试点工作,门头沟区局加强了民俗旅游示范村建设,房山区局推进了食品流通企业安全专管员制度。三是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监管。市局药品注册处、市药审中心组织出版《北京市医疗机构制剂规程(2014版)》,收载制剂品种101个;发布10个医疗机构制剂技术指导原则,使制剂管理更加严格规范。推动儿童制剂标准提高工作,完善药品说明书儿童用药信息,为降低儿童用药风险提供了支持和保障。四是全面推进药械质量管理规范体系认证。市局药品生产处、市药品认证中心认真组织实施新版GMP认证,全市155家企业取得新版GMP证书,占药品生产企业总数的58.7%。市局医疗器械处、市器审中心组织151家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通过质量规范检查,完成全市总数的87.8%。五是加强药品零售环节规范化管理。市局药械市场处组织制定《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管理的若干意见》,推进药品零售环节“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工程,努力打造首都市民用药“安全岛”。市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完成执业药师注册2997人次,同比增长30.93%。六是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相关准入管理。市局保化监管处、市保化审评中心建立保健食品企业标准数据库,收集全市国产保健食品企业标准798份。推进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共备案化妆品3800余件。
    (二)统一风险监测,强化了市场控制。一是加强安全监测。市局风险监测处组织制定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测计划,出台《食品、药品、药包材、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测工作办法》,督导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工作。市药检所、市器检所、市药包材所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圆满完成年度相关检验任务。二是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全年共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3300余份,达到百万人口617份;收集《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3300余份,达到百万人口155份,提前达到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任务指标。三是加强互联网监测。组建市食品药品互联网监测中心,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加强了食品药品互联网销售行为在线监测。加强互联网虚假信息和违法广告监测,全年监测网站5800余家次、网页10余万页次,约谈违规发布广告企业50家次,撤销违规发布广告批准文号8个,向工商部门移送违法广告729个品种。四是开展舆情监测。市局信息中心建立舆情监测系统,对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等20多家主流媒体和人民网、新华网等20多家网络媒体实施监测,为日常监管和APEC会议保障等提供了舆情监测服务。五是拓展未知风险监测评估。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建立开放式未知成份质谱鉴定技术体系,提升了食品安全未知风险的监测与评估能力。六是加强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储备规模501个品种;全年为本市35家医疗机构应急调用储备药品75次,在临床急救中发挥了作用。
    (三)加强监督执法,守住了安全底线。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依据食品药品风险类别,研究制定相关检查要点和指南,积极推进分级分类监管,组织动员全系统监督执法力量,加大日常监督巡查力度,加大对高风险领域、高风险企业、高风险品种的监督检查频次,形成对社会面的有效控制。二是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民俗旅游村、交通枢纽等为重点场所,开展食品添加剂、瓶桶装饮用水、超过保质期食品、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内活禽及禽类制品,以及香油、芝麻酱、牛羊肉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国家总局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全系统出动执法人员2万余人次,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9487家次,责令整改563家次,责令停产停业17家次,撤销证件458张,查处医疗器械违法案件151件,达到了整治的预期成果;扎实开展农村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1351户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15万户次,抽检食品3970批次,取缔无证经营户188户,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43个,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83件,有效规范了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大兴、通州区局和延庆县局结合实际开展“四打击、四规范”和“五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市局稽查总队先后查办了国家总局挂牌督办的“法国碧兰公司生产不符合标准医疗器械案”、“史密斯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医疗器械案”等大案要案;联合公安机关破获威德曼公司生产经营假药A型肉毒毒素案,案值金额高达1亿多元;迅速调查处理了央视“3.15”晚会等节目曝光的违法生产经营儿童鱼肝油类产品、过期食品再销售等问题,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信心。2014年全系统共办理食品药品案件7514件,罚没款总计7872万元。四是完善执法协作机制。与华北、东北8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联动协作机制,与市公安局食品药品案件侦查支队和市动检部门、海关缉私部门建立执法联动、行刑衔接长效机制。全系统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办理涉刑案件62件,跨省办理涉刑案件2件,配合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218名,涉案金额达2.3亿元。五是充分发挥体制优势,坚持全市执法力量集中调度指挥,风险管理与防控统一组织实施,重大事件快速应急处置,先后迅速应对了上海福喜问题食品、台湾“地沟油”等安全事件,保障了首都食品药品安全。
    (四)完成重大保障,确保了万无一失。组织动员全系统力量,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十八届四中全会、新中国成立65周年庆祝活动等一系列重大会议活动和春节、元旦、国庆等重大节日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任务。全力做好APEC会议保障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组织指挥系统,制定一系列保障方案,举全系统之力,加强核心区域特级保障、外围区域一级保障和社会面控制,形成严密的组织保障体系。会议期间,全系统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4万余人次,监督检查食品药品企业2.59万家,驻点监管60家相关单位,检查食品及原材料9515批次,检测食品样本1.23万个,确保了6.67万人次就餐安全,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万无一失。市局应急管理处、相关业务处室和东城、西城、朝阳、海淀、怀柔区局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全力保障APEC会议,实现食品药品安全“零事件”,受到中央有关部门和市政府的表扬。
    三、主动转变职能,公共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一)行政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一是抓好清理规范工作。对原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的37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以新机构名义重新修订印发,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一致性和严肃性。二是抓好职能整合工作。将过去各部门使用的几十类、数百枚印章,统一规范为行政、许可、执法3类印章,整合了监管职能,减少了工作环节,提高了行政效率。三是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制定《行政处罚程序指导意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一系列制度,重新修订《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文书规范》、《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处置规程》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了全市统一的执法制度规则。
    (二)公共服务更加高效便捷。一是优化许可事项。市局法制处牵头组织各业务部门,对依法承担的食品药品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优化整合和流程再造,优化后,由原来行政许可39项、服务事项31项,整合为行政许可32项、非行政许可11项,整体减少许可项目近40%,累计减少审批工作日246天,大大提高了服务效率。二是优化窗口服务。设置专门的受理部门,实行同一窗口受理,方便了群众办事。制定下发《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首办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工作考评和群众监督等制度,提高了服务的规范化水平。三是优化受理系统。受理业务全部进入信息化系统,初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联动。实行授权管理,做到受理全过程痕迹可查、审批各环节责任可溯,提升了服务质量。
    (三)产业发展环境逐步优化。一是按照市政府支持三元乳业做优、做强、做大整体部署,及时给予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组织乳业专家提供指导和帮扶,提升京企核心竞争力。二是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京津冀地区产业一体化建设,积极推动解决产业链缺失、产业空间受限等现实问题。三是推进北京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研发创新技术服务平台和中关村开放实验室,积极搭建产、学、研技术交流与成果转化产业政策平台,为企业创新成果转化提供了政策指导和信息服务。四是调研思考北京食品药品产业发展问题,积极争取国家总局政策支持,为首都食品药品产业发展营造更好的政策环境。市局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科技监管追溯体系的构建及示范应用”等重大项目,主动服务了产业发展。
    四、持续夯实基础,统一监管根基日益稳固
    (一)基层建设工作成效明显。按照基层体制设置和市局关于加强基层所建设的意见,一年来,全系统持续抓基层、打基础,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发挥体制优势。在垂直和属地双重领导下,基层人员配备和办公用房、预算经费、执法车辆、执法装备等资源配置得到了重点保障,322个基层所全部具备了履职的基本条件,奠定了基层工作的重要基础。昌平、平谷、密云等区县局积极争取辖区政府财政支持,为基层建设提供了保障。二是加强基层履职培训。集中举办基层所长培训班,各区县主管领导、兼职所长和常务副所长共680余人参加培训,从基本认知、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入手,提高了组织、协调、领导、控制基层监管工作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各区县局结合实际强化基层培训,促进了基层履职能力的提升。制定印发《基层所街乡工作人员和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行政执法制度》,统一规范了日常工作行为。三是统一配备快检设备。通过市政府为民拟办重要实事项目,为322个街乡配备1142套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设备,确保每个基层所都有1套数字化食品药品快检设备,提升了基层风险监测能力,实现了工作重心下移、监管关口前移。四是抓好示范所创建工作。市局基层工作处组织制订《基层所示范化建设标准》,在全系统开展示范所创建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基层全面建设。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实地考察西城区局广外街道监管所、丰台区局卢沟桥乡监管所后,称“所见所闻,感到北京市的改革确实名不虚传”,对基层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二)技术支撑体系更加完备。通过机构改革划转整合,逐步完善了技术支撑体系。一是构建了以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为龙头,以16个区县监控中心为依托,以322个街乡实验室为基站,以全市340余家企业自检实验室为补充的风险监控体系。二是完善了以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市药检所、市器检所、市药包材所为主体,以市药检所、市器检所新所建设项目和重点实验室能力建设为牵引的检验检测体系。三是强化了以市药审中心、市器审中心、市保化审评中心、市药品认证中心和市执业药师注册中心为核心的审评认证体系。四是新建了以市局信息中心、网监中心和稽查总队网监大队为纽带,以政府购买服务为支撑的科技信息体系。五是拓展了以12331投诉举报中心和市局、区县局受理机构为网络的公共服务体系。5大技术支撑体系的构建,为监管专业化、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国家总局局长张勇,市长王安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等领导同志先后视察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对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给予高度评价。
    (三)信息化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技术,建成食品药品数据中心,构建了覆盖市、区县、街乡的业务内网、政务外网、互联网和移动网“三级四网”业务平台,已于2014年10月份上线试运行,为监管工作全面实现信息化、整体迈向现代化奠定了重要基础。市局信息管理处全力以赴开展网络搭建工作,为全系统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五、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抓思想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举办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把好政治方向;围绕食品药品监管重大问题,全年召开18次全系统党政一把手会议,较好地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二是抓组织建设。根据机构改革实际情况,明确了区县局、直属分局、稽查大队和街乡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配齐了各级领导班子,在改革发展中较好地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三是抓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确保了决策的科学规范。四是抓作风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围绕“四风”问题持续抓整改、抓深化,建立完善了38项制度规则,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形成了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融合统一。在全系统统一了标志标识、执法服装、执法装备和制度规则,统一组织开展了干部培训、职业价值观大讨论、“岗位大练兵、专业大比武”活动和培训成果集中展示,加速队伍融合,形成爱岗敬业、阳光向上、宽容厚德、团结和谐、胸怀大局、敢于担当、履职尽责、无私奉献的统一职业价值理念。二是完善用人机制。市局人事教育处严格按照市局党组决议和组织程序,完成处级干部选拔任用32名,处级干部轮岗交流14名,录用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41名,公开遴选公务员6名,安置军队转业干部23名,优化了队伍结构,保持了队伍活力。三是加强考核管理。制定《机关部门年度工作评价考核办法》,细化评分标准和方法,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比表彰的基本依据。制定因公出国(境)和公务外出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了公职人员行为。市局机关党委承办机关第一届党代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市局第一次团代会,推动了机关党的建设、工会建设和全系统共青团组织建设;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转变思路、改进工作,为机关和直属单位提供了服务。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召开全系统队伍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一岗双责”,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二是在全系统开展“两规范一提高”工作,规范了执法行为、政务服务,提高了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局财务处研究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大额资金管理办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制度,规范了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四是强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跟进监督,市局监察处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等实施了效能监察,对食品药品安全开展了专项执法监察。五是强化执纪监督,对党员干部违纪苗头及时进行函询和诫勉谈话,对查实的违纪问题予以执纪问责,维护了党纪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