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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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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市食品药品监管转型升级的攻坚之年。全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 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 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继续坚持“让首都市民享受更高水准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根本目标,继续遵循“两个至上”基本准则,以“四个最严”进一步完善食品 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牢牢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努力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十三五”良好开局。

  2016年首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全面启动,各项重点任务有序实 施。《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和药品医疗器械方面立法调研有效推进,食品药品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在生产领域取得创新突破,药品、医疗 器械标准全面提升。市、区两级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体系全面建成,风险监控能力进一步提升。新兴业态纳入规范监管,痼疾顽症得到有效治理。京津冀食品药品的一 体化监管迈出实质性步伐,协同监管格局初步形成。食品安全监测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药品抽验合格率达到99%以上,不出现较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 品安全风险。
  围绕实现上述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形成持续的监管力和发展力
  (一)坚持基层优先。基层是监管执法的第一线,处于风险防控的最前沿。基层强则监管强。我们要坚持工作重心向基层倾斜,各级领导在想问题、 作决策、干工作中,始终把基层摆在重要位置,人员调配优先照顾基层,执法装备优先配置基层,经费预算优先保障基层,干部遴选优先考虑基层,表彰奖励优先面 向基层,节日慰问优先下到基层,真正形成心系基层、服务基层的工作机制,为基层监管所发展创造更好条件,为基层工作人员成长进步提供更大平台。强化基层建 设经费支持,从市、区两级预算中予以保障,并列出专项经费,对年度示范所、达标所给予适度激励。市局党组今年将安排2次会议,专题研究基层工作。
  (二)建立联系制度。参照市局领导分工联系所属单位的工作制度,机关处(科)室都要在基层建立联系点,市局机关处室至少要与2个基层所建立 联系,区局机关科室至少要与1个基层所建立联系,定期深入联系点了解情况、指导工作。机关处(科)室对口联系的基层所,要优先安排未达标所,促进基层所建 设的整体提升。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模范带头,每次到区局调研,首先到1-2个基层所,把看望基层人员、了解基层情况和需求作为调研至关重要的第一步,并在 听取区局工作汇报时,要求基层所人员参加并汇报工作。市局、区局都要面向基层开通局长信箱,第一时间倾听基层声音,了解基层民意。
  (三)优化队伍结构。针对目前基层队伍整体上年龄相对偏大、专业相对较窄、阅历相对单一等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年龄结构、知 识结构、工作阅历和所辖区域监管对象特点等,对基层人员进行合理调整和科学匹配,努力做到人适其岗、人尽其才。继续推进干部双向轮岗交流,把机关干部下基 层挂职和基层干部到机关锻炼作为一项硬任务,双向经受历练、提升能力,满足监管需要。
  (四)强化基层履职。在巩固基层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充分调研并科学梳理市局、区局、基层所三级监管职责,明确各级监管重点和责任,确保上下 职责清晰、工作协调运行。理清基层工作运行体系,研究制定全市统一的基层工作标准、抽检程序、检查细则、应急流程和行为规范,提升履职水平。认真落实国家 总局“四有两责”要求,科学安排日常检查频次和监督抽检定额指标,尤其要充分发挥基层快检设备的作用,确保基层食品药品管得了、管得住、管得好、管得牢。
  (五)推动全面建设。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和思想、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继续大力弘扬爱岗敬业、阳光向上、宽容厚德、团结和谐、胸 怀大局、敢于担当、履职尽责、无私奉献的职业价值观,为更好地履职提供政治保证。继续扎实开展“岗位大练兵、专业大比武”活动,加快提升专业水平和监管能 力。着力推进基层信息化建设,整合开发适合基层工作、方便基层人员的信息化应用系统,提高基层监管效率。
  市局将于今年3月份召开基层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对加强基层建设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二、加强法治建设,保障监管执法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一)制定法治建设计划。法治建设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保障,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支持。在认真总结依法行政实践经 验基础上,依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研究制定我局法治建设五年计划,明确从现在到2020年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 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形成清晰可行的法治建设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根据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快推进我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立项与调研以 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调研起草工作,突出首都特点,将实践证明、科学有效的制度措施纳入其中,为更好地执行新法打牢基础。紧跟《药品管理法》、《食 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进程,提前开展相关立法调研和论证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对国家总局今年计划发布的特殊食品注册办法、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时操作细化,抓好贯彻落实。
  (三)推进标准体系建设。认真贯彻汪洋副总理在食品安全标准工作专题会议上关于“补齐短板、强化基础、提升水平、严格执行”的指示要求,按 照国家总局部署,针对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积极开展跟踪评价,为修订完善标准体系提供支持。鼓励和引导企业提升产品标准,积极申请地方标准,并努力 将企业标准、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完善食品标准体系。主动与卫生计生部门加强沟通,建立食品标准工作通报制度,加快我市重点领域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 订工作,积极推出北京老字号食品地方标准,为有效监管和促进发展提供支持。
  (四)加快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配套规范性文件,完善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互联网销售 食品药品管理规范,研究制定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管理办法,制修订速冻水产品和工厂化芽苗菜等新兴业态食品准入细则,将新兴业态纳入监管范畴,消除监管 盲区。与市农业局联合制定《北京市畜禽产品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建立畜禽产品定点屠宰供应机制,解决牛羊肉风险防控问题。研究制定零售市场、仓储设施 监管办法,落实“批零挂钩”、“厂家直销”、“点对点供应”等措施,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五)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监管执法保驾护航。根据立法变化,适时修订《自由裁量权适 用规定》和《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基准制度,出台《化妆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制度,开展行政许 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建立《行政错案追究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确保依法行政。以聘请、合作等方式引进专业法律人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顾 问队伍,强化法律支持。
  三、实施最严监管,牢牢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一)强化源头监管,实施全程质量控制。认真贯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把“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付诸实践,转化为最严格的监管,确保不 发生食品药品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推行HACCP体系,试点实施GMP规范,促使生产企业建立起全链条的管理体 系;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执行GMP、在经营企业执行GSP、在临床试验机构实施GCP管理,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从今年1月1日起,全部药品生产企 业必须按照新版GMP进行生产,全部药品经营企业必须符合新版GSP要求,监督未通过GMP、GSP认证的企业(生产线)必须停产、停业。积极推进仿制药 质量一致性评价,开展全市生物等效性试验专项检查,继续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规范医疗机构制剂审批,加快再注册进程,支持儿童用制剂调剂使用, 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二)抓住工作重点,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督促食品企业认真履行法定义务,承担起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强化食品 市场监管,以全市性及区域性食品集中交易批发市场为主渠道,控制外埠输入风险;以一级批发市场为主要枢纽,控制本市集散风险;以生鲜畜禽肉、水产品、果 蔬、粮油、禽蛋、酒、饮料等为主要高风险类食品,从资质准入、产地备案、检查验收、检验监测、产品销售等环节实施有效监管。落实大型连锁商超年度自查报告 制度,自进商品必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产品检验制度,并对临期食品设置专区,对下架食品监督召回,对过期食品集中销毁。对牛羊肉实行厂厂挂钩,对水产品实 行厂场挂钩。加强庙会、游园会、展销会举办者及食品经营者资质审查,加强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监管。加大对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学生食堂、工地食堂等集 体就餐的监管力度,加强网络订餐管理。巩固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和明厨亮灶工作成果,将量化分级管理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向食品生产、经营和 药品生产、流通环节推进,提升科学监管水平。
  (三)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领域整治。落实区政府属地责任,着重下大力开展无照无证餐饮单位监管和综合整治,根据不同成因,实施分类治理,有效压减全市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存量,坚决遏制无照无证餐饮经营行为滋生蔓延,合理规划配套餐饮网点,实现对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取 缔一批、转型一批、替代一批、疏解一批”,保障首都市民餐饮更便捷、更安全。到2016年底,实现全市原有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基本纳入规范化经营。着重下大 力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加快推进市场一体化进程为契机,认真贯彻国家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加 快构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销地准入的长效机制,推动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领域产业升级,调整优化食用农产品流通空间结构,打通食用农产品上下游产业链,全 面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通过3年努力,使供应进京的蔬菜、水果、猪肉、牛肉、羊肉、水产品等重点食用农产品源头生产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质量安全 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全力保障首都市民“菜篮子”产品的质量安全。着重下大力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认真排查并着力解决保健食品生产领域非法添加、以次充好和经营环节夸大宣传、声称疗效、违法推销等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四)实施严厉处罚,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在食品领域,继续以婴幼儿奶粉、畜禽产品等大宗食品为案件重点关注品种,同时将执法资 源向主体形式不明显但风险高、易发案、影响广的类型案件倾斜,靶向治理网店、微商及保健食品、面制品、炸鸡类、火锅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领域突出问题。 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针对大型电商企业和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清查整治,重点清理网上违法违规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无证医疗器械、经营未 经批准进口化妆品等突出问题,针对微信销售、O2O经营等新兴业态流通模式进行深入研究,督促电商规范管理,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稽查体系垂直管理和相对独立的组织架构优势,强化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大对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化与公安机关的协作,完善案件会商、联查联动、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四、完善监控体系,提升对首都食品药品市场的控制力
  (一)统一实施监测抽检。为全面掌握和客观评价首都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控制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制定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监测计划, 今年食品药品安全监测达到15万个样本以上。在食品方面,以大中型连锁超市、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等流通环节为重点抽检区域,以水产品、酒类、畜禽肉、 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儿童食品等为高风险抽检品种,以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致病菌、重金属、污染物等安全性指标为抽检监测重点,开 展全面监测。合理调整市、区两级抽检监测任务,市级重点为本市食品生产企业和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的产品,区级重点为辖区内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以 及小型生产企业、小作坊食品和餐饮单位自制食品。在药品方面,重点对上年度抽验不合格单位、统一配送企业、大型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和集中设库零售 企业总店以及三级、二级医疗机构进行监测,并根据不同季节疾病谱变化,加大对相应类别常用药品、市场销售量大的药品、外埠药品以及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可 疑药品,用量大、不良反应集中的药品和注射剂等高风险药品监测力度。完善数据体系建设,增强抽检监测数据采集科学性,实现抽检监测数据过程链条化,提高抽 检监测数据结果利用率。
  (二)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风险监测机制,出台药品上市后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办法,制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配套制度,完善监测 抽验工作程序和质量公告发布程序,全面提升对食品药品各类风险的监测、分析、评估能力。完善风险监测网络,发挥市、区、街乡三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作 用,科学设置监测范围、指标和样本量,提高监测靶向性,增强监管主动性。完善风险预警体系,严格监测质量控制,畅通数据报送网络,共享检测监测、监管执 法、事故报告、安全风险等信息,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建立风险预警数据模型,有效识别风险隐患大、问题几率高的产品、企业,有针对性地对其加大监督检查频 次和力度,全面提升监管工作的绩效水平。推进追溯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履行全程追溯建设的主体责任,实现成品流向可追,产品原料可溯,问题产品去向可查,责 任环节和责任人员链条清晰,倒逼源头企业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督促企业履行问题产品召回的主体责任,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必须处置到位。
  (三)做好举报受理和网监工作。根据国家总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及工作形势变化,修订我市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举报实施办法,畅通与 12345的工作衔接,理顺和完善市与区、街乡所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进一步提高投诉举报办理水平,更好地为科学决策和有效监管服务。加强食品药品互联 网监控中心电子取证实验室能力建设,推动各区局、直属分局强化在线取证,提高全系统互联网违法行为电子取证能力。与第三方平台建立协作机制,有效打击食品 药品互联网违法行为。
  (四)完善重大活动保障机制。完善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食品药品应急装备配备,年内组织一次全市性、全方位的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 急演练,全面提升快速响应、应急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强化应急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在全球范围内广泛收集未知物和毒害物的信息,并将其纳入本市未知物质鉴别 谱库,使本市应急鉴定、鉴别能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按照“四个服务”要求,高标准做好中央在京重大会议、活动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五、坚持协同发展,积极推进京津冀一体化监管
  在国家总局指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安排,积极参与并有效推进京津冀食品药品监管的一体化。一是积极研究京津冀食品药品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和产业协同发展政策,主动加强与天津市、河北省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努力达成监管共识,形成区域协调一致的监管政策制度和协同监管模式。二是基于京津冀三地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现状,协调统筹三地优势资源,促进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新体系,实现京津冀食品药品的全链条监管。三是搭建区域综合信息平台,实时归集和共享食品药品日常监管、行政许可、审评认证、监督执法、检验检测等信息,提高区域协同监管能力。四是建立京津冀食品药品大要案协查合作机制,共同打击跨区域、长链条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执法威慑力。五是以现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为龙头,发挥三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集中的优势,加强资源整合,通过能力互补、资源共享和检测结果互认,共同构建学科完整、项目齐全、功能完备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充分利用京津冀资源优势和空间方位,引导企业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和转型升级,支持三地食品药品产业协同发展。
  六、推动改革创新,助力科学监管和产业发展
  (一)进一步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依法编制实施“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对外公开,切 实保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规范行政权力。在去年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基础上,尝试推行药品生产许可与GMP认证现场检查的“二合一” 制度,推动事前许可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隙衔接。
  (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针对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明确无需取得许可的、或由地方进行规定的生产经营主体与行为,尝试建立无许可“标准 准入”制度,在食品安全主体准入方面借鉴药品GMP、GSP认证理念,探索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新思维、新方法。贯彻落实“先照后证”行政审批改革要求,研究 解决好衔接过程中的问题,让“先照后证”改革发挥有效的作用。
  (三)推动相关政策先行先试。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及相关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总局支持中关村食品药 品监管及产业发展12条政策,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跟进国家总局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研究进展,研究制定我市试点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实施方 案,确保改革顺利实施。研究制定企业通过网络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药品(B2C)所需第三方物流的质量规范,组织开展网络药品交易线上线下融合平台模式 (O2O)试点。推进市药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关村中心建设,支持和推动中关村医学工程转化中心发展。
  (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汪洋副总理强调:“信息公开是对消费者最好的保护,是对违法者最大的震慑,是对执法者最硬的约束,也是对诚信建设 最大的贡献”。要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网站群、企业服务平台等面向社会服务的业务系统,拓展社会公众获取业务咨询和监管信息的渠道, 加强信息化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支撑。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制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日常监管、检验监测等信息公开办法,明确公开的规则、标准和程序, 依法及时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从今年开始,每年编制《食品药品安全白皮书》,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深化与新闻媒体合作,尊重新闻传播规律,理解 媒体、善待媒体、善用媒体,把记者请进来参与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扩大正面度宣传,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要以开放、透明、坦诚的姿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扩 大正能量,增强公信力。
  (五)开展监管领域重点课题研究。在食品监管领域,开展清真食品检测鉴定方法、食源性兴奋剂检测方法、首都市民营养与科学膳食、不明物质鉴 定技术等研究;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领域,开展生物类似药、化学仿制药等效性评价,生物类似药标准及检测,中药毒性及药性分析与评价,新型智能医疗设备检 验鉴定技术等研究;在新型生产加工技术领域,开展纳米技术、高强度脉冲电场、新型杀菌、微生物灭活技术等新型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技术研究,提高食品药品安全 保障的专业化、现代化水平。
  七、坚持科技引领,以监管信息化引领监管现代化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国家总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针对网络基础设施标准、信息资源标准、应用支撑标准、应用 标准、信息安全标准、信息化管理标准等7个分体系,开展标准建设、完善、优化等工作,确保标准的有效管理与实施。深化信息化建设成果应用,建设、整合和优 化各业务系统,完善数据中心,突出数据在监管中的有效应用。强化对基层一线监管工作的信息化支撑,确保信息化建设成果贯穿市、区、街乡三级监管架构,增强 一线人员现场检查、行政执法、检测检验等履职行为的便捷性和规范性。加强移动互联技术在监管过程中的广泛应用,全面提升系统指挥调度能力和一线移动监管能 力,拓展监管工作的灵活性和实效性,提升监管效能。
  (二)进一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累积、评价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 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依托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推动监管信息联动共享,加强部门联 动,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对守信主体强化政策激励,对失信主体加大约束惩戒,形成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八、坚持专业化方向,进一步完善技术支撑体系
  (一)加强技术能力建设。今年16个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全面建成,进一步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在此基础上,通过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 继续完善基层所快检设备,扩充社区监测点,监督完善企业自检和出厂检验,形成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区级实验室、基层所快检室、社区监测点和食品企业自检、药 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五位一体”检测网络,检验数据归集,科学划分层级职责,更好地发挥检验检测的专业化作用。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市药检所牵 头扎实推进新建、重建、改建、增建等各类实验室资质认定,增强全系统整体技术实力。继续加强审评认证能力建设,更好地服务保障监管工作。加强和深化国际交 流与合作,向高精尖技术和国际化发展迈进。
  (二)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完善食品药品风险评估及监控体系,实施全过程、全覆盖监测,提升风险评估和处置能力;完善生物医药检验鉴定与评价 体系,开展药品、医院制剂安全性、有效性评价与质量标准研究;完善生物医学工程创新与评价体系,开展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技术鉴定和产品上市后 再评价工作,规范在用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完善食品药品包装及应用材料质量鉴定技术体系,开展包装材料与食品药品相容性研究、内外包装安全性监测、药品 包装材料及辅料溯源监测;完善食品药品互联网监控体系,对互联网食品药品交易行为进行动态监控与风险评估。
  九、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家总局会议、市纪委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实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认真学习党章、尊崇党章,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二是深 化“两个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级纪检 监察部门要深化“三转”,自觉把“四种形态”作为方向引领,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廉洁行政提供政治保证。三是进一步转变执纪的政绩观。树立查办案件是政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遏制“四风”问题、促进作风改进也是政绩,抓早抓小、保护和挽救干部是更大的政绩的观念。强化底线意识,回归党章要求,聚焦“维护党纪”这一本职,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守牢纪律防御阵地。四是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主责主业,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贯穿到严格监管执法的各环节,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确保我们这支队伍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
  十、抓班子带队伍,形成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力量
  (一)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深入扎实开展专题教育,巩固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以研究制定党组工作规则为抓手,贯彻 民主集中制,对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全部、全程纳入制度化轨道。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涉及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 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一律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坚决防止议而不决或个人说了算,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和规范。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反映出来的问题, 今年将组织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着重围绕领导干部身兼党政双职如何履职尽责、党建工作如何在监管工作中发挥政治保证作用以及党务工作者的工作内涵等问题 进行深入研讨,增强抓党建促监管、以廉政带勤政的政治自觉。

  (二)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北京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选 任工作。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用人标准,配齐配强各级领导班子,适时开展处级非领导职务选任工作,组织开展全系统 处级后备干部调研及选拔工作,为监管事业提供人才储备。抓好干部轮岗工作,在现行机构人员设置基础上,根据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和工作阅历等,有 计划地对各部门、各单位干部轮岗交流,让干部在不同岗位锻炼成长,形成梯次结构。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组织机关梳理岗位和处(科)室职责,以岗定 人、明确权责、清晰流程,为实施绩效考核奠定基础。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严格落实2016年培训计划,加强干部能力培养和知识更新,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 型、不同岗位干部的多样化需要。继续深化与高校的合作,推动开设食品药品相关专业在职教育学历班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项目,面向现代化、国际化培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