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所用数据来源于本局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的《药品监督管理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中的第二季度报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报告分别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相关行政受理、审批、监管等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供药品监管系统参考使用。
一、药品监督管理
(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情况
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发企业332家,其中法人批发212家,非法人批发14家,零售连锁总部106家;全市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企业5038家,其中零售连锁门店2508家,零售企业2530家。
(二)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情况
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679家次,本期未发现违法违规生产企业。。
(三)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情况
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488家次,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经营企业21家次,完成整改的经营企业22家次。
检查药品零售经营企业、使用单位9498家次,发现违法违规的经营企业、使用单位27家次,完成整改的经营企业、使用单位24家次,立案查处企业、单位22家次。
(四)药品抽验情况
2023年第二季度本市共抽验药品1695批次,全部合格。
(五)药品案件查处情况
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共查处药品案件95件。查处药品案件货值金额228.08万元,罚款金额1373.16万元。
从货值划分来看,以货值10万元以下的案件为主,货值在10万元以下的案件有92件,占药品案件总数的96.84%;货值10万—20万元、20万—50万元、50万—1000万元的案件各有1件,各占药品案件总数的1.05%;
2023年第二季度来源于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的案件51件(占53.68%)、来源于投诉举报的案件22件(占23.16%)、来源于其他部门通报的案件9件(各占9.47%)。
图1 2023年第二季度药品案件来源情况 单位:件
药品案件的违法主体以经营企业为主,共76件,占到药品案件总数的80.00%;违法主体为医疗机构的案件16件,占药品案件总数的16.84%;违法主体为生产企业的案件2件,占药品案件总数的2.11%。
(六)查办药品侵权假冒案件情况
2023年第二季度生产销售劣药案件立案1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0件。
(七)互联网药品服务机构审批情况
截止至2023年6月底,市药监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机构审批期末实有1892家。药品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期末实有20家。
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一)医疗器械审批情况
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共备案83件;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受理191件、批准191件,延续注册受理298件、批准292件,变更注册受理370件、批准434件,登记事项变更备案189件,注销/撤销2件。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2434件,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6687件。
(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实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969家。生产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423家,生产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463家,生产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328家。
(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有仅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25805家,仅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929家,同时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10317家。提供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服务的企业89家。
(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情况
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739家次。全面检查高风险含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9家次;检查含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95家次;检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65家次。飞行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81家次,停产整改4家次。
(五)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日常监管情况
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5651家次;飞行检查经营企业290家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单位38家次;完成整改的企业或单位57家次。
(六)医疗器械抽验情况
2023年第二季度本市共抽验企业171家,抽验221批次,不合格批次4批次。按类别分,一类医疗器械未抽验;二类医疗器械抽验74批次,不合格批次为3批次;三类医疗器械抽验147批次,不合格批次为1批次。
(七)医疗器械案件查处情况
2023年第二季度查处医疗器械案件118件,货值金额141.32万元,罚款金额233.65万元。
从货值划分来看,以货值5万元以下的案件为主,货值在5万元以下的案件有115件,占医疗器械案件总数的97.46%;货值5万—20万元的案件有2件,占医疗器械案件总数的1.69%;货值50万—1000万元的案件有1件,占医疗器械案件总数的0.85%。
2023年第二季度医疗器械案件的主要来源是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70件(占59.32%)、其他部门通报21件(占17.80%)、投诉举报10件(占8.47%)、监督抽验8件(占6.78%)、其他6件(占5.08%)、执法检验3件(占2.54%)。
图2 2023年第二季度医疗器械案件来源情况 单位:件
从违法主体来看,查处违法主体为经营企业的案件共72件,占案件总数的61.02%;违法主体为使用单位的案件31件,占案件总数的26.27%;违法主体为生产企业的案件15件,占案件总数的12.71%。
(八)查办医疗器械侵权假冒案件情况
2023年第二季度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案件立案5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件。
三、化妆品监督管理
(一)化妆品生产企业许可情况
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化妆品生产企业总数42家,牙膏生产企业总数1家。
(二)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情况
2023年第二季度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88家次,抽检化妆品131批次,飞行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9家次。
(三)化妆品案件查处情况
2023年第二季度共查处化妆品案件60件,货值金额9.61万元,罚款金额104.05万元。
从货值划分来看,以货值2万元以下的案件为主,货值在2万元以下的案件有59件,占化妆品案件总数的98.33%;货值在2万—20万元的案件有1件,占化妆品案件总数的1.67%。
2023年第二季度化妆品案件的主要来源是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29件(占48.33%)、投诉举报各14件(占23.33%)、监督抽验和其他各5件(各占8.33%)、其他部门通报4件(占6.67%)、执法检验3件(占5.00%)。
图3 2023年第二季度化妆品案件来源情况 单位:件
主要违法主体是经营企业的案件共55件(占91.67%)、违法主体是生产企业的案件共5件(占8.33%)。
(四)查办化妆品侵权假冒案件情况
2023年第二季度无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