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所用数据来源于本局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的《药品监督管理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中的月报、季度报表及年报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分别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相关行政受理、审批、监管等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供药品监管系统参考使用。
一、北京市药品监管系统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1. 行政机构人员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药品监管行政机构共有编制241名,实际到岗224人,其中:综合部门90人,药品监管65人,化妆品监管22人,医疗器械监管44人,其他3人。
图1 2023年行政机构各部门到岗人员情况 单位:人
从学历看,大学及以上学历占99.55%。博士研究生7人,硕士研究生102人,大学114人,大专1人。
图2 2023年行政机构到岗人员学历情况 单位:人
从专业结构看,药学、医学、医疗器械、食品、公共卫生、法律、管理与经济专业占76.34%。药学专业50人,医学专业27人,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7人、食品、公共卫生及相关专业18人,法律专业27人,化学专业14人,管理与经济专业42人,信息技术相关专业16人,其他专业23人。
图3 2023行政机构到岗人员专业情况 单位:人
从年龄结构看,45岁以下人员占66.52%。35岁以下32人,36-40岁45人,41-45岁72人,46-50岁28人,51-54岁23人,55岁及以上24人。
图4 2023年行政机构到岗人员年龄情况 单位:人
2. 行政机构领导配备情况
2023年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机构领导班子应配备职数26名,现有领导27人。
从学历看,全部为大学及以上学历。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14人,大学12人。
从专业结构看,药学专业9人,医学专业2人,法律专业2人,化学专业3人,管理与经营专业6人,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2人,信息技术及相关专业3人。
从年龄结构看, 41-45岁9人,46-50岁4人,51-54岁7人,55岁及以上7人。
3.各区市场局从事“两品一械”监管工作的人员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各区药品监管行政机构共有编制1426名,实际到岗1347人,其中:药品监管787人,化妆品监管274人,医疗器械监管286人。
4. 事业单位人员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药品监管事业单位共有编制808名,实际到岗826人。到岗人员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占总人数的65.01%,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60人)占职称人数比29.80%,中级职称人员(159人)占职称人数比29.61%,初级职称人员(218人)占职称人数比40.60%。
图5 2023年事业单位到岗人员职称情况 单位:人
从学历看,大学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总人数的96.97%。博士研究生67人,硕士研究生312人,大学422人,大专19人,中专4人,高中及以下2人。
图6 2023年事业单位到岗人员学历情况 单位:人
从专业结构看,药学专业人员比例最高,占23.85%。药学专业197人,医学专业77人,食品、公共卫生及相关专业26人,法律专业18人,化学专业76人,管理与经济专业96人,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125人,信息技术及相关专业35人,其他专业176人。
图7 2023年事业单位到岗人员专业情况 单位:人
从年龄结构看,45岁以下人员比例为80.15%。35岁以下322人,36-40岁175人,41-45岁165人,46-50岁85人,51-54岁48人,55岁及以上31人。
图8 2023年事业单位到岗人员年龄情况 单位:人
(二)科研情况
2023年北京市药品监管系统科技经费总计494.50万元,其中科技项目经费494.50万元,科技项目总计124项,科技成果评价9项。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1. 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2023年全市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12件,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2件。其中:受理对下级机关进行的行政复议2件,受理被同级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110件。
受理的复议案件中,药品案件23件,医疗器械案件19件,化妆品案件70件。
在复议案件中,中止复议案件1件,申请人撤回终止复议案件33件。
2023年共对51件案件作出复议决定。其中:对下级机关的复议作出决定0件,被同级政府审理的复议作出决定51件。
51件被同级政府审理的复议决定情况如下:驳回复议申请22件,维持21件,确认违法5件,撤销、部分撤销2件,责令限期履行职责1件。
2. 药品监督管理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2023年法院共受理药品监管行政诉讼案件24件,药品案件9件,医疗器械案件11件,化妆品案件4件。
从判决结果看,一审判决7件,其中:驳回诉讼请求3件,撤销、部分撤销2件,其他2件。二审判决3件,全部是维持原判案件。
二、药品监督管理
(一)药品行政受理情况
2023年全市进口药材备案55件。
(二)药品注册审批情况
1.药品再注册申请的审批情况
2023年市局共批准国产药品再注册申请200件,其中:中药天然药物32件、化学药品156件、生物制品12件。
2.药品上市后变更备案的审批情况
2023年市局共批准药品上市后变更备案申请审批事项835件,未批准0件。
(三)药品GSP检查员情况
2023年全市具有药品GSP检查员资格为290人,其中可从事检查工作的检查员290人。
从学历看,大学及以上学历占68.97%。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26人,大学174人,大专90人。
从职称看,初级职称人数占总职称人数的57.59%,其中:高级职称21人,中级职称102人,初级职称167人。
从所在单位看,其他单位占总人数的54.14%,其中:行政机关12人,检查机构121人,其他单位157人。
从培训情况看,检查员初次培训97人次,继续培训193人次。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共检查3480人次。
(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共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5554家。其中:法人批发219家,非法人批发14家,零售连锁企业102家,零售连锁门店2631家,零售药店2588家。
(五)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情况
2023年全市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2410家次,其中:含疫苗生产企业566家次,麻药、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188家次 ,含血液制品、注册剂等高风险品种的生产企业330家次。出动检查人次5647人次,发现违规的生产企业2家。
(六)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情况
2023年全市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批发企业1530家次,发现违法违规的批发经营企业78家次,完成整改70家次。
检查零售企业31478家次,发现违法违规的零售经营企业115家次,其中:严重违反GSP的零售企业6家次,涉及假药的零售企业1家次,无照经营5家次,其他零售企业103家次,完成整改114家次,立案查处的经营零售企业93家次。
(七)药品抽验情况
2023年全市共抽验药品4598批次,不合格批次5批。
(八)药品案件查处情况
2023年全市共查处药品案件405件。查处药品案件货值金额7112.06万元;罚款16436.1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724.69万元。
从案值划分来看,以案值10万元以下的案件为主有395件,占药品案件总数的97.53%。案值在10万-20万元的案件共有2件;案值在20万-50万元的案件有2件;案值在50万-1000万元的案件共有3件;案值在1000万元-1亿的案件共有3件。
2023年来源于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的案件237件,占药品案件总数的58.52%;来源于投诉举报的案件88件,占总数的21.73%;来源于其他部门通报的案件29件,占总数的7.16%;来源于执法检验的案件19件,占总数的4.69%;来源于其他的案件17件,占总数的4.20%;来源于监督抽验的案件15件,占总数的3.70%。
图9 2023年药品案件来源情况 单位:件
药品案件的违法环节以经营环节为主(334件),占到药品案件总数的82.47%,居第一位;违法环节为医疗机构的案件(50件)占药品案件总数的12.35%,居第二位;违法环节为其他的案件(12件)占药品案件总数的2.96%,居第三位;违法环节为生产环节的案件(9件)占药品案件总数的2.22%,居第四位。
(九)查办药品侵权假冒案件情况
2023年生产销售假药案件立案1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1件,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件立案4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0件。
(十)互联网药品服务机构审批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共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机构审批2045家。
(十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定点生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共有麻醉药品定点生产企业4家,其中:含原料药生产企业2家, 含制剂生产企业4家。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9家,其中: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1家,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9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10家。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定点生产企业1家。
(十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定点经营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共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区域性批发企业3家。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企业39家,其中: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35家;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零售连锁企业4家。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定点经营企业1家。
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一)医疗器械审批情况
2023年全市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2521件;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受理777件、批准748件,延续注册受理1361件、批准1301件,许可事项变更受理2310件、批准1866件,登记事项变更备案535件,注/撤销27件。截至2023年12月底,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7033件。
(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实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00家。可生产一类医疗器械企业数量451家,可生产二类医疗器械企业数量658家,可生产三类医疗器械企业数量329家。重点监管企业149家,其中:国家重点监管企业130家,北京市重点监管企业19家。
(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有仅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26912家,仅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799家,同时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11386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14294家,医疗器械零售企业15132家,医疗器械批零兼营企业9671家,仅从事无菌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3166家,仅从事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937家,同时从事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6953家,从事体外诊断试剂(IVD)经营的企业6423家,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33家,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4609家。
(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情况
2023年全市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659家次,其中检查含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561家次,要求停产整改1家次;检查含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1199家次,要求停产整改8家次;检查含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964家次,要求停产整改1家次;检查含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419家次,要求停产整改1家次。检查国家重点监管企业421家次。全面检查高风险含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73家次,要求停产整改2家次;检查含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23家次,均通过检查;检查创新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55家次;均通过检查。检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963家次,要求停产整改1家次。检查委托生产企业注册人制企业296家次,均通过检查;检查受托生产企业127家次,均通过检查。检查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生产企业137家次,均通过检查;检查省级和省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生产企业265家次,均通过检查。
飞行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29家次,要求停产整改8家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企业15家次,完成整改1023家次,立案查处的生产企业10家次。
(五)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日常监管情况
2023年全市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23211家次;飞行检查经营企业1264家次;存在违法违规的企业或单位281家次;完成整改的企业或单位297家次,立案查处的企业或单位260家次。其中: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6352家次,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企业179家次,完成整改197家次,立案查处158家次;检查医疗器械使用单位6643家次,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使用单位102家次,完成整改100家次,立案查处102家次;检查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网服务第三方平台216家次,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三方平台。
(六)医疗器械抽验情况
2023年全市共抽验医疗器械企业699家,按环节分,生产环节抽验247批次,不合格7批次;经营环节抽验305批次,不合格22批次;使用环节抽验469批次,不合格17批次。按器械类别分,一类医疗器械抽验10批次,无不合格批次;二类医疗器械抽验560批次,不合格42批次;三类医疗器械抽验451批次,不合格4批次。
(七)医疗器械案件查处情况
2023年查处医疗器械案件618件,货值金额1002.26万元,罚款2436.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4.91万元。
从案值划分来看,案值5万元以下的案件587件,占医疗器械案件总数的94.98%。案值在5万-20万元案件共有21件,案值在20万-50万元案件共有5件,案值在50万-1000万元案件共有5件。
2023年医疗器械案件的主要来源是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368件(占59.55%),其他部门通报76件(占12.30%)、其他74件(占11.97%)、投诉举报46件(占7.44%)、监督抽验35件(占5.66%)和执法检验19件(占3.07%)。
图10 2023年医疗器械案件来源情况 单位:件
从违法环节来看,违法环节为经营环节的案件共376件,占案件总数的60.84%,居第一位;违法环节为使用单位的案件共198件,占案件总数的32.04%,居第二位;违法环节为生产环节的案件共44件,占案件总数的7.12%,居第三位。
(八)查办医疗器械侵权假冒案件情况
2023年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案件立案19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4件。
(九)医疗器械GMP检查员情况
2023年全市具有医疗器械GMP检查员资格为254人。从学历看,大学及以上学历占97.24%,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70人,大学177人,大专7人。从职称看,高级职称人数占职称人数的14.57%,其中:高级职称37人,中级职称109人,初级职称108人。从检查经验看,5年以上检查经验占57.48%,其中5年以上检查经验146人,3年到5年检查经验100人,3年以下检查经验8人。从所在单位看,检查机构占31.89%,其中:行政机关7人,检验检测机构68人,审评中心46人,检查机构81人,其他单位52人。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共检查3048人次。
四、化妆品监督管理
(一)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情况
2023年全市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321家次,出动检查824人次。完成整改企业95家次,飞行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26家次,责令暂停生产企业0家次,完成整改后恢复生产企业0家次。
(二)化妆品检查员情况
2023年全市具有化妆品检查员资格为207人。从学历看大学及以上学历占98.55%,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38人,大学166人,大专3人。从职称看,初级职称人数占职称人数的47.34%,其中:高级职称33人,中级职称76人,初级职称98人。从检查经验看,5年以上检查经验占84.06%,其中5年以上检查经验174人,3年到5年检查经验30人,3年以下检查经验3人。从所在单位看,检查机构占总检查员人数的37.20%,其中:行政机关8人,检验检测机构10人,审评中心74人,检查机构77人,其他单位38人。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共检查2484人次。
(三)化妆品案件查处情况
2023年共查处化妆品案件362件,货值金额239.20万元,罚款656.0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4.37万元。
从案值划分来看,案值在2万元以下的案件350件,占化妆品案件总数的96.69%;案值在2万-20万元的案件8件;20万-50万元的案件4件。
2023年化妆品案件的主要来源是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134件(占37.02%)、投诉举报128件(占35.36%)、其他部门通报31件(占8.56%)、其他30件(占8.29%)、监督抽验26件(占7.18%)、执法检验13件(占3.59%)。
图11 2023年化妆品案件来源情况 单位:件
主要违法环节是化妆品经营企业案件334件,占案件总数的92.27%,居第一位;违法环节为生产环节的案件共23件,占案件总数的6.35%,居第二位;违法环节为其他的案件共5件,占案件总数的1.38%,居第三位。
(四)查办化妆品侵权假冒案件情况
2023年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件立案2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