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京办发〔2013〕19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39号),设立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是负责本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以下统称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市政府直属机构,挂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于2013年8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2013年11月1日正式对外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垂直管理,全系统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的单位共有69个。其中:(1)行政单位39个,包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含18个处室)、市稽查总队、16个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下设322个乡镇站所)、16个区县稽查大队、5个直属分局;(2)事业单位30个,包括全额补助事业单位26个(16个区县药检所,10个直属事业单位),部分补助事业单位4个。
(二)人员情况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行政编制2500人(含行政编制1640人,行政执法编860人),实际2409人;事业编制949人,实际811人。
离退休人员291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283人。
(三)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3.依法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注册和监督管理。组织并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并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负责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制定并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批及监督管理。负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药品、医疗器械交易服务的资格审批及监督管理。
6.负责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8.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9.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0.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信息发布、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11.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2.承办市政府及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4年收入预算101065.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5862.3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588万元;其他收入208.8万元,使用结余安排406.14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4年支出预算101065.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95862.3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中用于基本支出46701.67万元、项目支出49160.69万元。
2014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指示和总局工作部署,遵循“保障公众安全健康至上、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至上”的基本原则,按照“完善体系、实现共治;严格执法、确保安全;便捷准入、优化服务;营造环境、促进发展”的总体思路,着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防控能力,着力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共治体系,着力健全食品药品公共服务机制,着力营造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环境,全力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让首都市民享受更高水准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一)严格食品、药品市场准入;推进新版药品GMP的实施工作,促进产业升级,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整治;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
(二)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预警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开展食品、药品(包括药品包装材料)、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统一监测与监督抽验;加强安全风险控制,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加强不良反应监测。推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改进试验环境和实验条件。
(三)为创立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加强城市和农村食品、药品监管,设立街乡监管机构,构建市、区、街乡三级监管体系,强化监督管理,构建防范、区域性的食品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投诉举报接待和处置能力,完善12331投诉举报体系,做到统一受理、分级转办、全程跟踪、限时反馈,重大案件线索及时查办。
(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深入社区、学校、乡村、部队、工地及家庭,组织食品安全及安全用药系列宣传活动并通过多种媒体宣传形式,提高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预防、应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能力。完成药品安全信息公众查询平台建设,指导市民查询合理安全购买使用药品。
(五)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新形势下提升监管能力的重要手段,强化顶层设计,统一布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网络,加快建设食品药品数据中心。
(六)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3年8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2013年11月1日正式对外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由于是新组建单位故没有2013年预算对比数。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