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各直属分局:
一、各区县局、各直属分局立即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督本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落实通知有关要求,协助做好产品控制和召回工作。
二、各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55家企业的2335批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工作,认真核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网站发布的《关于90家银杏叶提取物和银杏叶药品生产企业自检情况的通告》(2015年第24号)所列的批次,如发现库存有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配合召回并做好相关记录。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必须将不合格银杏叶药品无条件下架,配合做好召回工作。
三、如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局药械市场处。联系人:庄文娟;联系电话:83979516。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25日
本文件于2023年11月14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