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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2014年兴奋剂目录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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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体育总局、商务部、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2014年兴奋剂目录公告》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兴奋剂目录变化情况
  2014年兴奋剂目录与2013年兴奋剂目录对比有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部分蛋白同化制剂品种和肽类激素品种的通用名称发生了变化;二是个别品种调整了分类;三是现行目录中增加了托伐普坦、曲美他嗪、卡西酮、a-吡咯烷基苯戊酮等品种。
  二、具体工作要求
  生产、经营、使用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严格执行《反兴奋剂条例》相关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照《2014年兴奋剂目录》开展自查,凡含有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必须在药品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中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医疗机构配制含有目录所列物质的医疗机构制剂品种,参照药品生产企业相关要求执行。
  请各区县局及直属分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要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