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管理法》,推动药品流通领域监管工作, 2019年11月13日至14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培训。本市各区市场监管局、原市食药局直属分局的药品监管人员及本市药品批发企业负责人480余人参加培训。
市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福义同志出席开班动员并讲话。他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自觉地把药品问题放在讲政治的高度去思考、谋划和推动,强化药品全周期、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监管;二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法律法规培训,加强人员的专业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始终坚持合规经营,严守质量安全底线;三要顺应形势,在改革过渡期监管人员要积极履职,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市场秩序平稳;四要高度重视,保证学习培训的效果,将新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到位。
培训班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司有关领导结合当前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运用典型案例,详细解读了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上市后药品管理的相关要求,深入分析了目前药品流通领域管理现状并提出了工作建议;中国药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邵蓉全面介绍了《药品管理法》修订的背景、过程、总要求,系统阐释了修订的重点内容和重要制度创新等相关内容。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专业性、实用性强,提升了北京市药品监管人员及药品流通企业学法用法的能力,为进一步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