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药监发〔2022〕344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房山区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商务金融局,市药监局各分局,各相关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药监综械管〔2022〕78号)要求,市药监局组织制订了《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2022年版)》,现予印发,并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原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京食药监械监〔2015〕21号)同时废止。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该目录中所列品种,建立并及时动态更新辖区生产相关重点监管医疗器械品种企业台账,并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对相关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