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市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和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行为,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修订了《北京市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将相关文件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北京市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其附件。
二、征求意见有关事项
有关单位、组织、个人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18年3月12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直接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yanjie@bjfda.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A座1402室
邮 编:100053
附件:《北京市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其附件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8日